网络文明周丨@所有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切记三思而言!

鲁网7月30日讯在网络这个世界里,大家都有自己的“马甲”,你永远不知道网络对面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被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谩骂,被曝光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被曲解、被侮辱……这些情节在网络上已经屡见不鲜。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你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道德与法律的约束。

那么,网络世界有哪些需要遵守的秩序与法度呢?

遵守法律底线

严格遵守网络法律法规,自觉规范和约束网络行为,不发布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做到知法不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言辞行为要负责

提高自身文明修养,不散布谣言、恶意侮辱诽谤他人、侵犯他人的隐私,做到言辞客观、理性,基于事实。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传播等处置措施。

不良信息要举报

自觉抵制和举报网上各种不良行为、网站,坚决同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信息真伪要甄别

查看信息来源是否权威,不轻易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避免误导他人,同时保护自己不受虚假信息的影响。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炒热度、推广引流、故意带偏节奏或者跨平台搬运拼接虚假信息等恶意营销炒作行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传播网络暴力的账号、机构等提供流量、资金等支持。

安全意识要强化

加强网络安全知识学习,不随意打开不明网站,不轻易在网上透露个人隐私和重要身份信息,谨防因信息泄露造成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网络道德要恪守

恪守网络礼仪和规范,使用文明语言、杜绝网络暴力,文明上网、明辨是非,做到坚守道德底线 弘扬网络新风正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第六条: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通讯员 纪哲)

责任编辑:赵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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