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冒充消防部门卖灭火器被拘
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你好,我们是消防器材维保执法检查的,看看你们的灭火器怎么样了?”“我们是大通湖公安分局鱼鹰铁骑中队的,你们是哪个执法部门的?”这是8月26日下午在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发生的一幕,两名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推销消防器材的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揭穿。
近日,大通湖公安分局民警在开展日常街面巡逻时,发现两名陌生男子身穿“蓝色制服”,佩戴“红色袖章”对沿街商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并且正在各门店推销消防器材,民警随即上前询问,见到真警察,两名嫌疑人立即慌了。
随后,民警把他们带到了河坝派出所,在与当地消防部门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沟通核对后,确认两人并不是消防救援人员,两人确系假冒。
经询问,李某聪、蒋某原是一家消防器材公司的销售员,工作了两个月后发现利用消防检查推销器材存在巨大利益空间。于是两人辞去了原工作,在网上购买了带有“应急管理”“消防维保”标志的仿冒执勤服及红袖章,流窜至湖南周边多个乡镇,利用从原公司学到的“专业”知识,对沿街商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并以灭火器“过期”“压力不足”等理由迫使店主购买他们带来的不合格灭火器,并“没收”旧灭火器,高价销售各类假冒伪劣消防器材。
据查,他们提供的消防器材都是废品店收购的废弃灭火器和不合格灭火器,经过简单充压处理,贴上伪造的年检合格标签后,伪装成合格灭火器再次销售。
8月26日,在河坝镇短短半天时间内,就有10余家商铺购买了这些不合格的灭火器。李某聪与蒋某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因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的组织。他们以消防培训或消防监督检查为名,主动联系各社会单位,上门提供所谓的培训或检查服务。然而,他们的真实目的是推销消防器材,其售价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且不提供任何退换等售后服务。更有甚者,在培训过程中向参训人员散布消防队出警需收费等虚假信息,严重损害了消防救援部门的形象和声誉。
益阳消防提醒广大群众:凡出现以消防部门名义,向社会单位或个人推销消防产品,或其他商业服务的行为都属于诈骗行为,一旦发现应及时联系消防部门或者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警惕以下“消防诈骗”八大套路。
套路一:劣质产品,高价推销。一些不法分子出版,盗版了各类消防书籍、图册和音像制品等,他们物色联络员派驻到全国各地,以诈骗手段高价推销这些劣质产品。
套路二:假装检查,收取罚款。不法分子学习消防专业术语,并制作可信度强、仿真度高的假证件、假文件冒充执法人员,对单位或场所强行检查,然后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为由,进行“高额罚款”。一旦收取罚款后,就逃之夭夭。
套路三:上门检查,强行推销。不法分子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到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往往是以灭火器、烟感报警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损坏为由,推销不合格消防产品,进而从中渔利。
套路四:发布通知,骗培训费。传真至单位带有消防部门公章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企业单位进行新的消防安全条例培训,并将培训费存入私人银行账号。
套路五:征收“押金”,允诺退款。打着“消防安全防火”等旗号,到处征收“押金”,并声称只要在一定时段内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就能全额退款。
套路六:免费培训,推销器材。打着防火中心、消防宣传中心等旗号,主动联系单位,免费讲授消防知识,当讲座结束后,他们会拿出一些灭火器、防烟面具、救生绳等消防器材,进行推销。
套路七:“便衣督察”,上门恐吓。不法分子假冒上级消防执法人员,自称“便衣督察”,以恐吓、威胁举报等手段推销消防产品、承接消防工程。
套路八:电话威胁,推销器材。不法分子在对企业进行电话营销过程中,自称是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强行向各企事业单位推销培训书籍及消防器材,一旦企业提出异议,他们则以消防审批、验收不合格等理由相威胁,迫使被害人就范。(蒋聪颖、李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