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推行“轻微免罚” 提升执法温度

河北新闻网讯(王怡)“这次“免罚”不仅为我们消除了安全隐患,又减轻了企业负担,我们一定好好珍惜这次机会,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企业重要负责人赵鹏感激地说。

据了解,涿鹿县应急管理局在根据执法计划对某磷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应急预案缺少事故风险描述,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执法人员批评教育,企业立即整改了问题。

近年来涿鹿县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围绕经营主体需求,各部门行业立足业务范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涿鹿县应急局围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和执法温度,不断推行“轻微免罚”,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满足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这三个条件后,再经过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确保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避免简单地“一抓了之”“一罚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