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门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强化社会责任感、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日前,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中央门司法所组织辖区矫正对象进行节前警示教育,并在教育结束后开展了公益活动。

司法所矫正干事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部分章节,着重强调了每日蓝信签到、规范使用信息化核查设备、规范请销假制度等监管规定。特别指出国庆节期间,坚决杜绝不假外出、聚会后饮酒驾车等行为,督促全体矫正对象从自己的违法犯罪中吸取教训,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集中教育结束后,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公益劳动。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公益劳动,矫正对象们经过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增强了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了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

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