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本文转自:人民网-云南频道

人民网昆明10月20日电 (记者程浩)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10月18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针对学校的责任,《通知》明确,强化学校校(园)长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责任意识,督促校(园)长每月召开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督促学校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与学校实际相符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学校应建立对承包经营企业、校外集中供餐企业、食材供应商的考核评价机制,按机制及时更换、淘汰不符合考核评价要求的经营主体。

《通知》还明确,对采购、加工制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的,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集中供餐企业对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食材及时清理,对未落实进货查验、留样、陪餐制度的,立即予以整改整治。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作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攻坚的重要内容,突出民办学校、委托管理承包经营食堂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集中供餐企业、食材供应商等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食材供应中冲击道德底线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