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伦敦的“殖民梦呓”救不了黎智英
黎智英的儿子黎崇恩这段时间正在英国密集活动,试图通过游说英国当局向香港施压来为其父亲脱罪。看上去,好像产生了一点效果,他获得了几个英国反华议员的接见和声援。英国首相苏纳克1月11日在国会发言时也谈到此事,妄称英国“有权介入香港事务”,“将继续致力于对抗中国的侵犯行为”云云。然而,如果黎崇恩的目的真的是为其父亲脱罪减罪,那么他现在的所作所为只能起到严重的反效果。
难道这些人还以为今天仍然是英国在香港实行殖民统治的时期吗?只要唐宁街的“洋大人”发一句话,天大的事都能摆平。香港回归祖国都已经快26年了,他们还沉迷在殖民旧梦中不愿醒来,真把英国对香港的影响力高估到九霄云外去了。
黎智英父子及其团伙挟洋自重,在道德上是可耻的,在行为上是愚蠢的,在法律上则进一步坐实了黎智英的罪名。他被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现在简直就是自证其罪。港府日前明确警告,被告若勾结外国政治力量逃避司法审判,极可能构成藐视法庭。这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香港是法治社会,香港国安法已经生效两年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谁都不可能例外。香港律政司对黎智英的起诉以及香港司法机关对此案的处理,严格按照司法程序进行。但黎智英团伙又想出一招,非要聘请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英国律师,试图为案件的正常审理制造障碍。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释法一锤定音,堵住了外国势力插手干预香港司法的一个潜在漏洞。黎智英团伙黔驴技穷,只好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外国主子身上。
或许在英国人眼里,所谓“有权介入香港事务”的根据是1985年的《中英联合声明》。但要强调的是,随着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中英联合声明》中所规定的与英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一个阐明各方立场的历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更不构成有效的法源。在这个问题上,中方已经反复强调多次了,英国不该揣着明白装糊涂,更不该把它当作对涉港问题说三道四的依据。
让我们说得更明白点。香港回归之后,香港的主权和全部治权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国对香港事务的介入和干预,是典型的干涉别国内政,赤裸裸破坏中国主权完整,违背中国人民的意愿,损害香港发展利益,同时也违反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香港特区政府已经向英方提出了严正抗议。
伦敦对黎智英案的异常兴趣,一方面是出于其殖民主义思维和干预习惯的延续,另一方面也因为该案确实触动了外部干预势力的敏感神经。在香港国安法生效的环境下,像黎智英这样的反中乱港分子被依法惩处,事实上斩断了外部干预势力影响香港的黑手,这让他们气急败坏。黎智英案是涉及香港国安法的重要案件,外部干预力量尤其下力气可想而知,但最后的结果一定是自取其辱,今天的英国已经没有任何能力和手段去左右香港的司法独立。
十几年前,英国毒贩阿克毛在中国被依法判处死刑,英国政府又是谴责又是抗议,还与中国展开“疯狂谈判”,想让中国网开一面,但中国的法律是不可能屈从于外部压力的。就像阿克毛最终伏法一样,黎智英团伙也决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应有制裁。伦敦的政客们现在拿黎智英案大做文章,除了给黎的罪名再增加一些证据以外,不会有别的用处。他们还应该知道,黎智英团伙身上的政治油水,一定是“好吃难消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