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景泰:推特风波,折射跨国网络平台治理困境
马斯克完成对推特的收购后,不仅实施了一系列引发广泛争议的内部改革举措,而且还将推特之前的一些内部文件共享给他人进行公开发布,这就是所谓的“推特档案”。这一系列风波,反映出全球性网络平台权力治理的内在困境。
在网络社会学、信息社会学等领域深耕多年的世界著名学者曼纽尔·卡斯特将网络社会中的权力划分为四种类型,即:网络准入权、网络规范权、网络控制权与网络建构权。这四种权力类型在推特系列风波中都有非常典型的体现。
网络准入权主要是指让媒体或消息通过审核程序、进入网络的能力。推特曾以“有进一步煽动暴力的风险”为由,宣布封停特朗普的推特账号,特朗普的社会影响力因此锐减。
网络规范权主要是指通过禁止或允许某则消息介入其网络,来行使网络准入权。推特的黑名单制度与影子禁令,是这种权力的典型体现。根据爆料,推特建立了黑名单,防止不受欢迎的推文成为趋势,并积极限制整个账户甚至热门话题的可见性——所有这些都是不公开进行的,没有通知用户。这就是所谓的“可见性过滤”。这种策略还包括阻止对推特平台上特定用户或推文的搜索、限制推文的可发现范围等。
网络控制权是由网络内部的某特定节点向其他节点行使的权力,一般表现为传播网络组织内部的议程设置、管理和编辑决策权等。根据爆料,在推特,决定是否限制某些用户范围的小组是战略响应团队,即全球升级团队。更具敏感性的问题,则由更高级别的决策团队来决定。一些高层管理人员也可以在不遵循推特标准程序的情况下,做出有关内容审核的决定。
网络建构权是指建立和编制网络的能力,主要掌握在媒体公司的所有者和控制者手中。此次马斯克收购推特,就是利用资本运作的通常方式来掌握网络建构权。美国富豪收购媒体并不稀奇。2013年,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以 2.5亿美元买入《华盛顿邮报》,但马斯克收购推特却与之有着根本不同。《华盛顿邮报》虽然在传媒界也是举足轻重的角色,但在全球意见市场上却不具有垄断性。作为全球性SNS平台,推特链接了各国政要、政府机构、媒体、智库、非政府组织、各个领域的关键意见人物(KOL)等,可以说是全球政治议题的最主流平台之一。马斯克在评论曝光的推特内部文件时表示,“如果这都不算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那么什么才是?”但诸多主流媒体很快指出,第一修正案限制的主体是政府,媒体和网络平台有权自主决定发布内容。不过,问题是修正案的制定者恐怕没有想到会出现推特这种垄断全球政治议题的网络平台。
在这个意义上说,推特这类跨国性的网络平台都是超国家的存在。正如有学者所说,这些平台“结合权力的高度集中、统治(支配)技术的智能化管理以及资源(数据)的分布式汲取的三重优势,形成一个既具有统一意志又具有以松散、耦合、开放能力为特征的权力系”。对此,Meta的首席执行官扎克伯格也并不讳言,他公开称:“在很多方面,Facebook(Meta的前身)更像一个政府,而不是一个传统的公司。我们有这个庞大的社区,相比其他科技公司,我们更像是在实际制定政策。”
这种巨大的权力自然引发当今世界矛盾的结构性转换。首先,不同国家对于这种网络权力的争夺将进入新阶段。目前主要是美国公司拥有国际主流网络平台,这使得美国对数字霸权的垄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其次,国家与资本对网络平台权力的争夺也将愈演愈烈。由于网络平台公司所有权的复杂性与公司内部治理的不公开,使得国家权力与网络平台的矛盾难以调和。长期以来,保守派和共和党都在指责推特、Meta与谷歌等互联网巨头在政治立场上偏向自由派和民主党,利用自己的信息霸权控制民众获取的信息。
再次,资本之间对网络平台权力的争夺也将白热化。马斯克在推特推行改革之后,苹果公司表态要“停止在推特上投放广告”,马斯克也抱怨谷歌、苹果收取应用商店费用,虽然目前双方暂时和解,但可以预期,各平台资本之间的矛盾冲突未来仍将持续。
总体而言,马斯克收购推特,并不是一件单纯的资本运作行为,而是反映出网络社会权力结构的深层调整与权力格局的急遽演化,这对我们观察思考未来全球权力格局的走势提供了窗口。(作者是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