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平义:防患未然,个人应做什么
正值暑期,炎热天气让每个人出行避暑的愿望更加强烈,除传统参团旅游外,自驾游等方式更加普及,社交媒体上的网红打卡地让很多人趋之若鹜,但意外也随之而来。一段时间来,一些游客在未开发山林景区频繁“探险”,有时遭遇险情,带来严重伤亡后果,让人触目惊心。
探访大自然有规则可循。量力而行是每个人深入大自然的基本要求;遵守行业、地方规章制度是保护大自然,同时做好自我防护的制度要求。违背任何一个要求,都可能面临大自然的咆哮与伤害,规章制度的限制与惩戒。为防止出现严重伤亡后果,人们出行前有些功课有必要做深做透,做到有备无患。
一是做好旅游产品的了解,全面掌握旅行社开发的旅游产品的广度深度、受欢迎程度、安全保护措施等,尤其对景区是否合规开放,应当由旅行社提供专业资料说明。当然,旅行社也不能诱导参团游客,把游客带到未开发景区进行野游,如果导致伤害后果,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开展自驾游、驴友探险活动的游客,出行前应当先了解当地旅游行业的规章规定,坚决不前往未开发山林景区探险旅游。在开始长距离旅游前,应做好基本物资的充足储备,以及应急通信保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险情后果。旅游景区除常规注意事项提醒外,还可以设立应急避险小屋,为长途旅行者提供避险场所。对于常年多发伤亡灾害后果的区域,景区也应增加警示牌,以案说法,加强警戒效果。
三是一旦误入未开发山林景区,游客应当听从当地政府、村民劝阻和引导,尽快主动离开景区和危险区域,以免发生意外。对于突发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除当地政府提供人道主义救援外,专业救援机构也可以依照地方规定提供有偿救助,但不以先付款后救助为条件,应及时予以救助。
四是不被网络社交媒体和网红推介所忽悠。近年来网络社交媒体发展很快,不少人已经习惯按照社交媒体上的引导思考、出行、办事,尤其在外景网红打卡地这个问题上,网红为了流量,往往不顾目的地是否为开放景区,是否存在安全风险,一味选择猎奇、“出片”的目的地,社交媒体平台也不加审核照单全收,让人们形成这是旅游目的地必打卡项目的印象。而这背后潜在的安全风险,网红和平台都没有给予警示,一旦碰上,对游客来说将是不可承受的后果。因此,人们应当加强独立思考和甄别信息的能力,有些“时髦”不必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一次旅游出行都必须谨慎甄别,不可前往没有开发的山林景区旅游,更不可在有地质灾害风险的地区搭帐篷、野餐。
五是法律规定必须要牢记,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意味着个人参加文体活动受伤,不能要求其他参加者承担赔偿责任,更何况个人自驾游或参加驴友活动,如果造成伤害后果的是大自然而非同行人员,届时可能没有组织或个人为自己遭受的伤害埋单。这就更需要每个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判断能力,避免参加未开发山林景区的旅游探险活动,做到防患于未然。
总之我们只有敬畏、了解大自然,提高对新鲜事物的认识水平,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政府的规章规定,才能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避免突发自然灾害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后果,真正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作者是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