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波:生育观的影响值得重视

当前我国人口已经趋于“零增长”,现实中人们的生育意愿不高。一种主导性观点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现今养育成本高,人们“生不起”,因此建议激励措施主要着眼于经济方面。经济方面的原因固然不可否认,但同时也该看到,当前人口出生率低显然还有着观念方面的问题。

在以家族为中心的中国传统社会中,生育有“传宗接代”的要求。传统社会体制又是“家国一体”,因此生育既担负着家庭责任、家族责任,也担负着社会责任。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引进传播来自西方的个人主义,以这种眼光看,强调家庭、家族和家国责任的生育观,不仅是压抑个性的,还是压抑人性的。何况这一传统生育观本身带有历史局限:它是重男轻女的。由此在新文化运动冲击下,这种传统生育观在意识形态层面是“封建的、落后的”,在日常生活层面是“过时的、老土的”。

当年被新文化运动奉为圭臬的个人主义,是一种过度张扬个人权益的价值观。由于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具有积极的反传统意义,它的片面性一直未能得到充分反思。但事实上,这一过度张扬个人权益的价值观割裂了个体和集体的辩证关系,并且是本末倒置的。

正是依靠个体和集体的协作和智慧,人类才能生存延续发展至今,否则在毒蛇猛兽面前个体往往不堪一击。在生存实践中,人类个体和集体的关系,集体性是第一位的,个体性是第二位的。要依靠和维护集体,个体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华文化主张“没有国哪有家”。

过度张扬个人权益的个人主义将生育看成个人私事,消解了其与集体的社会联系以及社会意义。这种价值观又强调个人的发展、快乐和自由,由此也就影响到人们的生育意愿。就世界范围看,越是西方个人主义价值观影响深重的地区,人们生育意愿往往越低。

但还是那句话,生育不只是生物性的自然繁衍,也是社会性的传承和发展。其中有家庭和家族的延续,联系着民族和国家的发展及其历史文化的传承和未来命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对传统生育观进行创造性转换:剔除其中的“重男轻女”等糟粕,保留生育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视角。(作者是新疆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