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和林:创新、开放、竞争,数字经济源头活水
近日,在“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刘鹤表示:“全球数字经济正呈现智能化、量子化、跨界融合等新特征。支持数字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以开放促竞争,以竞争促创新。”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经济占中国GDP的比重已经达到四成。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中的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8%,根据规划目标,到2025年这个比重将上升到10%。未来数字技术将成为我国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从全球看,数字经济正进入快速发展期、变革期。各种数字技术不断融合跨界,缔造出各种全新的数字应用,如VR、AR和人工智能。由于全球数字技术的发展、融合、变革,中国数字经济要在未来国际数字贸易中占据优势地位,则必须跟上全球数字技术发展的步伐,提高自身创新能力,构筑中国企业在全球产业竞争中的竞争优势。唯有如此,中国数字企业才能跟上全球数字经济的浪潮,才能引领全球数字产业的发展,才能占据全球数字产业价值链顶端。
如何提高数字企业的全球化竞争优势?如何激发数字企业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能动性?总体看要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以创新科技助力企业,以数字技术武装企业。全球数字技术发展离不开基础科学的进步,民营数字企业往往不具备基础科研能力,因此从政策方面可以做两手准备:一手抓基础研发,投入人才和资金来搞基础研究,突破数字领域的关键技术难题;另一手抓产学研用融合,鼓励企业尤其是平台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同时根据企业的需求,有的放矢,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并利用企业将科研成果对接到数字应用场景。科研成果的重点在应用,利用企业可以更快地让科技成果实现应用转化,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可以获得科研助力,并以科研技术为基础,构筑企业在全球竞争中的技术优势。
第二,以开放来激励企业。开放对于企业的激励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市场,海外有广阔的市场,海外市场能够让企业打破行业天花板,获得发展新空间;另一方面是融资,海外资本市场一直是中国数字企业融资的重要目的地,利用好外资,以外资来发展中国的数字经济,以此增强我国数字企业的资本实力。我们要继续扩大开放,让中国数字企业进入全球市场展开竞争。从政策层面,我国需要在数字治理体系上进一步和全球接轨。当前欧美都在推进数字立法和数字治理,数字治理体系接轨一方面是让企业更加顺畅地走出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前适应甚至主导全球数字治理规则的制定,在数字贸易标准化方面占据先机。
第三,以竞争来激励企业。竞争是未来中国数字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在促进竞争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两个政策方向:一方面要强调竞争的公平性。缔造公平竞争环境,防止企业通过垄断、不正当竞争来获取优势地位。另一方面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过去我们谋求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未来我们将以法治规范数字经济发展,而法治化的关键在于明确边界,数字企业要有红线和底线,政府执法也要有红线和底线,保持政策稳定性,以法治化实现数字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建设完善的数字社会综合治理保障体系。
当前,全球数字经济正在蓬勃发展,中国数字企业要跟上全球步伐。在此过程中,中国要将开放、竞争、创新作为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手段。中国此次会议的召开意味着数字经济治理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之前,针对数字经济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我国进行了集中专项治理,规范了企业行为,促进了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未来,数字经济的集中专项治理即将完成,中国将建立常态化的治理体系,划定政府和市场边界,划定企业红线,实现数字经济的长期治理,但任何治理的最终目标都将是发展。相信,在常态化治理和政策激励双重作用下,中国数字企业将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作者是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