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多车相撞致6死7伤,律师:如司机误操作导致最高可判7年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梁奇慧自动播放

9月23日,湖南株洲市芦淞区芦淞大桥东桥头发生一起多车相撞惨烈事故,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报称,9月23日7时36分,刘某(男,43岁)驾驶一辆白色小汽车在芦淞大桥由西往东行驶至大桥中部位置处,被王某某(男,57岁)驾驶的出租车追尾,致使刘某车辆失控驶向对向车道与多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

根据多段视频初步分析,有网友认为系追尾事故发生后,司机误将油门当刹车导致,还有网友怀疑系车辆失控。在网传视频中,肇事司机疑似穿着拖鞋。

在网传的多段视频中,出租车与白车行车记录仪均在流传。白车的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时间为9月23日上午7时36分16秒,白车在大桥行驶过程中,因前车亮起刹车灯,随即减速。后画面晃动,疑已被后车追尾。车辆随即加速驶向对向车道,与多辆边道行驶的电动车、摩托车相撞,随后又转向右侧车道,与对向一小汽车相撞。据出租车行车记录仪显示,出租车正在大桥行驶,前方白色车辆亮起刹车灯,疑似减速。出租车追尾后,白车刹车灯熄灭,车辆冲向对向车道,疑似失控。白车系一辆极狐小汽车。

株洲当地官方知情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初步排查非恶性故意伤害事件。

针对涉事车辆疑与失控有关一事,极狐汽车官方客服回应媒体称,他们正在核实调查是否与失控有关,建议关注后续情况。

白车司机被追尾后,加速驶向对向车道,在这场事故中应付何种责任?追尾的出租车司机是否需要担责?

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坤认为,若网约车被追尾后,由于惯性又撞到第三方,则后事故完全由于前事故引起,多起事故可被视为一个连贯的整体,合并统一处理。这种情况下,追尾方即出租车往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但在本起事故中,网约车被撞后又加速行驶,导致了二次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前事故并非必然引发后事故。这种情况下,两起交通事故可以分开处理。前事故较为简单,因不涉及人员伤亡,网约车和出租车根据事故责任比例互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结合目前案件曝光的细节、现场视频来看,后事故中司机主观上故意引发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小,因误操作或者车辆失控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大。事故原因不同,肇事司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若因司机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受到惊吓出错或者穿拖鞋开车导致),则其本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导致死亡三人以上,肇事司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导致死亡六人以上,肇事司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此之外,肇事司机还应对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由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

若因车辆被撞后自身失控,导致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认定网约车司机不承担事故责任的,则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也将面临民事赔偿。另外,肇事车辆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这点也值得关注。若车辆本身存在缺陷,则生产厂家、销售方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