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评:促进放心消费,商品生产日期应“好认易找”

本文转自:人民网-观点频道

庄红韬

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针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找不到、看不清等现象,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改进措施。然而,近期有媒体走访多家线下商超发现,一些在《公告》发布后生产的商品,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并未达到要求,仍然和消费者玩起“躲猫猫”。

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消费者在选择购买时的重要依据,在商品外包装上注明相关信息是企业的法定义务。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的重要窗口,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更是关系到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如果消费者无法清晰地看到这些关键信息,就难以判断食品是否在安全食用期内,从而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

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易查找,固然有部分客观原因,但也不能排除生产厂家的主观因素。部分食品企业缺乏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和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为了追求美观或降低成本,将标签标识设计得模糊不清或难以查找。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不易查找,让更多生产日期较早、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得以售出,从短期结果看对商家更有利。然而,从长远角度来看,这种让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消费者玩“躲猫猫”的行为只会影响消费者对相关商品的信任,进而降低消费需求,甚至导致消费者转投其他替代选择,无论是对商家还是市场来说都有害无利。

针对有的企业和消费者玩“躲猫猫”的现象,有关职能部门已经注意到了,相应的堵漏举措频频推出。比如:对标签上文字、数字的大小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商品包装标签信息‘躲猫猫’”的现象在持续规范管理过程中,或将从根本上有所扭转。

此外,食品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感,认识到清晰明确的标签标识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在设计和印刷标签标识时,应遵循易读、易懂、易找的原则,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获取食品的关键信息。消费者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食品时仔细查看标签标识,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标签标识更是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让我们共同努力,让食品标签不再“躲猫猫”,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