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基金监管力度
央视网消息:9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医保监管对象将从机构向相关人员延伸,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这家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就获得医保支付资格,同时也纳入医保监管范围。在医保部门监管工作中,如果发现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其予以1—12分的记分,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介绍,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12分的,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其中,累计记满12分的,终止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一次性记满12分的,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国家医保局表示,和传统监管模式只能处罚医药机构、无法“监管到人”“处罚到人”相比,该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表示,通过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具体责任人,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记分管理,突出了监管的精准性,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能有效遏制医保基金滥用现象,同时也是对遵规守法的医务等相关人员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