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护航 “油瓶子”更安全
本报讯 (记者 闫 利)俗话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食用油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走进超市,花生油、玉米胚芽油、葵花籽油、菜籽油、大豆油、橄榄油等种类繁多的食用油让人挑花了眼。它不仅能够增添食物的口感和风味,还是消费者身体所需脂肪酸和维生素的重要来源,其质量安全直接关乎国民健康,历来受国家市场重点监管。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显示,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25292批次,不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率为0.37%。在以往发布的相关抽检通告中,也会出现食用油不合格信息。
记者梳理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后注意到,不合格的产品涉及小磨香油、茶籽油、芝麻油等,不合格项目涉及酸价(KOH)检验值、乙基麦芽酚检验值、过氧化值检验值、苯并[a]芘检验值等。
这些不合格项目对消费者又有何影响呢?
在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中,也对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进行了科普。以苯并[a]芘为例,苯并[a]芘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化合物的一种,化学性质较稳定,具有致畸、致癌和生殖毒性,2010年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评估为1类致癌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的最大限量值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对原料反复烘烤或蒸炒时,高温导致苯并[a]芘含量上升;也可能是加工过程中接触润滑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浸提溶剂等造成污染;还可能是油料作物在种植、收储、晾晒过程中受到土壤、水和大气中的苯并[a]芘污染。
记者注意到,6月13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发布《食用植物油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食用植物油生产过程中氯丙醇酯和缩水甘油酯的控制、多环芳烃的控制、真菌毒素的控制、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的控制以及重金属的控制进行了详细规定。
“事实上,食用植物油生产的工艺路线长,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环节多,风险因子的组分也复杂。”上述标准起草人向记者介绍,近年来,油脂行业持续开展对食用植物油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深入系统研究,在食用植物油生产中多环芳烃、真菌毒素、重金属铅砷等质量安全风险成分的防范控制和脱除技术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并在油脂行业推广应用,但不同加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差异较大,尤其是中小企业对油脂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认知和掌握不够。为了更好服务粮油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国家粮油质量安全,行业也在着手制定相关标准,以食用植物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发展及提高食用植物油安全品质为目的,促进我国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向技术升级和产品升级方向发展,为粮油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以多环芳烃的控制为例,标准中提出,在油料预处理的炒籽和生胚蒸炒过程应采用适度蒸炒工艺技术,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尽可能降低蒸炒温度和缩短蒸炒时间。炒制温度不宜超过160℃,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应优选品质好、质量纯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脂浸出溶剂,尽可能降低浸出溶剂可能对浸出毛油带入的多环芳烃风险。
“基于对多环芳烃和重金属的防范控制,标准中要求应防止润滑油对油料和油脂造成的多环芳烃和重金属污染风险,与油料和油脂有可能直接接触的机械部件润滑应采用食用级的润滑油。”标准起草人表示,该标准主要是针对具有工业规模生产的油脂加工企业的生产过程,但也包括或不排除小型油脂加工厂和油脂加工作坊。我国是世界食用植物油生产消费第一大国,年油脂消费量超过4300万吨。标准的制定将指导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生产,对提升企业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水平和行业评价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营养、美味”的好粮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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