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出台新政 对获评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
本文转自: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李博)7月16日,《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发布实施,对获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支持20万元;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支持80万元。对获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支持100万元。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该实施细则旨在服务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成长梯队,持续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推动形成与城市副中心定位相匹配的高精尖产业格局。
该实施细则支持对象范围为在北京市通州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获专精特新资质的企业,特别提出企业要近3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实施细则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鼓励企业加速智能化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照核定项目新增设备(含软件信息化设备)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支持300万元。
“专精特新”企业通过银行获得的贷款用于设施建设或生产经营的,经认定,按照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单笔贷款贴息最高2年,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
对于在通州区内承办国家级、北京市级、通州区政府相关部门主办(指导、支持)活动的企业单位,对于活动期间发生的场地费、会议服务费等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金补贴,单场活动补贴金额最高为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单个申报主体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
本着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该实施细则与区级其他产业政策相同的内容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同时符合该实施细则多个支持类别的,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单个企业获得年度支持总额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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