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人民法院:13天追回10万货款,企业三年“心病”终得解
马璐璐 菏泽报道
“感谢法院各位领导的关注,也感谢执行局各位法官秉公道、务实事、求和谐,不辞辛苦,扎扎实实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追回了被执行人欠我们几年未支付的货款!维护了法律尊严,为企业保驾护航。”一封来自企业的感谢信,承载着对定陶法院工作满满的感动与肯定。
这是近日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的一起涉山东某泡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泡塑公司”)欠款纠纷案,仅用了13天,该公司就收到了被拖欠三年的10万余元货款,激动之余更是对法院高效快捷的执行工作啧啧称赞,企业负责人更是激动地表示压在心头三年的“心病”终于解了。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原告泡塑公司是本地一家中小微企业,2021年12月,其与被告山东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并依约将货物交付,被告支付了承兑汇票一张,后原告凭票提款,却因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遭到拒付,多次催款无果,且该汇票经过连续背书,涉及多家公司,泡塑公司一时不知该如何追款,事情一拖再拖。直至2023年,案涉货款依然未能追回,已严重影响泡塑公司的生产经营,泡塑公司只得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山东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仍拒不履行判决结果,无奈之下,泡塑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
定陶法院执行局收案后,承办法官、执行局局长邓洪强了解案情后,首先带领团队对承兑汇票的背书情况展开调查,发现共有5家公司承担本案连带责任。随后经团队成员的努力协作,按照分工通过开展线上查控和线下调查财产线索及约谈公司负责人等系列举措,最终发现其中一家公司的财产线索并及时进行控制。该案从8月28日执行立案到9月10日结案,仅用13天便将拖欠的货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执行到位,及时兑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收到货款时,企业负责人对承办法官及团队成员连连表示感谢,执行法官表示:“执行永远在路上,不管是三年还是十年,只要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我们定会全力以赴、执行到底。”至此,本案在申请执行人的笑声中画上了圆满句号。
今年以来,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按照“三强三优”活动要求,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着力将“强理念、优品牌,强主业、优服务,强管理、优质效”落到实处,执结涉企案件500余件,执行到位标的80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权益,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