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邱县:“信用+”招投标让营商环境持续创优
本文转自:人民网-河北频道
为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有效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今年以来,河北邱县不断强化信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激励作用,探索将信用贯穿项目建设的全生命周期,持续优化全县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据了解,邱县积极推行招投标领域“信用+”应用,在全面推广“信用+电子保函”服务模式、加快完善“信用+交易担保”服务体系、探索实行“信用+投标承诺”服务机制等方面切实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激发市场活力。
据邱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来邱县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指定、不排斥、不限制、不拒绝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自行选择的交易担保机构和担保方式。此外,金融保险机构以信用信息作为保函开具标准,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电子保函费用减免,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和中标人简化交易担保办理流程、降低服务手续费用。对于单项招标项目估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如果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即可,直接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
“今年1至9月份,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使用电子保函的占比达19.67%,为交易主体节省资金占用294万元。使用信用担保的占比达26.23%,为交易主体节省资金占用321.5万元。使用投标承诺的占比达54.1%,为交易主体节省资金占用220.8万元。”邱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应用“信用+”不仅优化了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也能充分保障投标人权益,增加交易便利性,更是有效减轻了经营主体的资金负担。
下一步,邱县将持续推动投标领域改革纵深发展,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构建一个更开放、透明、卓越的营商环境。(刘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