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营商沃土,助推民营经济“拔节而上”
柳洁雪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近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草案以具有刚性约束的法律制度的形式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重要关切,释放了党和国家进一步强化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建设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营商环境的坚定信号。
精心呵护、细心保护,用法治为民营企业护航。一方面,要加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作、招投标等方面扫除各种障碍,真正从制度和法律上落实对国企和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另一方面,该“管”的要管好,该“放”的要放开,合理减免行政处罚、减少检查频次,坚决纠治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为罚而罚、过度处罚等现象。以法为盾,为民营企业“瘦身”和“补血”,注入新活力,不断提升发展后劲。
多说“怎么办”,少说“不能办”,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民营企业的发展绝非一帆风顺,前进的道路往往充满坎坷。各级部门要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把民营企业的事当作自家的事。健全完善多层次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把民营企业的“麻烦事”当作“心头事”,破解难点、解决痛点、疏通堵点,用心用力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营造包容宽松的发展环境,让企业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发展生产。
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剥离冗余环节,取消不必要的审批。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件办成,让“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用政务服务的“加减法”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从效率上寻求新突破,从服务体验上优化升级,畅通服务企业的“快速通道”和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打造更加公平、便捷、开放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质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建立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用充足的阳光雨露滋养民营经济枝繁叶茂。
【责任编辑:申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