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原副行长俞健被决定逮捕,涉四宗罪

正义网记者10月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俞健涉嫌贪污、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对俞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俞健 资料图

曾获评为江西省劳动模范

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俞健出生于1974年6月,江西婺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俞健曾在中国农业银行上饶市分行、南昌市商业银行、南昌银行、江西银行等单位工作。

根据江西银行2023年年报,俞健自2020年5月起,担任该行副行长。自2008年7月加入江西银行,他曾担任多种职务,包括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丰城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工人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八一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该行副行长兼八一支行党支部书记。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2020年10月1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时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俞健名列其中。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4月12日消息,俞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套取公款据为己有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谋取私利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9月12日通报,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俞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俞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贪婪无度,套取公款据为己有;擅权妄为,违规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谋取私利。

俞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俞健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通报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谋取私利”并不多见,且根据最高检通报内容,俞健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指的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

作者:杨景茹 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