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突出抽检结果运用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近年来,枣庄市充分发挥抽检数据的支撑作用,突出食品抽检结果运用导向,织密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用好抽检数据“金钥匙”,靶向支撑监管整治

一是会商预警早研判。定期召开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风险会商会,从抽检品种、环节、区域及不合格项目等多维度全面系统分析研判,形成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分析报告》,做到风险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是增加频次抓整改。紧盯重点食品风险清单,围绕重点品种、企业等,增加监督抽检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三是专项整治促提升。针对抽检发现的餐饮具洗消不合格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制定明细表,签订责任书,保障餐饮具卫生安全。

二、搭建助企惠企“连心桥”,聚力精准帮扶指导

一是行业专家授课答疑。主动靠前服务,对知识储备较弱、风险防控能力不强的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邀请行业专家一对一“把准脉、诊对症、开对方”,提高企业质量管控能力。近年来,先后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上门问诊”活动10余次,全市30余家食品企业做出针对性整改提升。二是“三书一函”约谈指导。对抽检多批次不合格企业,综合运用“三书一函”等措施,实行处罚、约谈到责令停产停业的递进式严管。先后评查案件81件,约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1家,责令停产停业6家,吊销(注销)许可证10个,相关人员行业禁入1人。三是督促整改闭环管理。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风险排查和“靶向诊疗”帮扶整改意见,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软硬条件,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开展问题企业跟踪抽检26批次,验证帮扶整改工作成效,实现闭环管理。

三、坚持警示提示“治未病”,强化食安社会共治

一是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始终保持食品抽检不合格处置率和结案率双100%的目标,2023年以来,汇总发布有典型警示作用的行政处罚案例50余起,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发挥结果公示警示作用。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定期公示抽检结果,年均发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40余期,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发挥消费提示导向作用。依照不合格数据量化结果和节日消费特点,从专业角度制作发布鸡蛋、豆芽、韭菜等相关食品安全消费提示30余条,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下一步,枣庄市将继续坚持以抽检“小窗口”促进食安“大监管”,强化结果运用,统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保安全”与“促发展”,助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