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深化“第一种形态”运用,提升监督质效

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今年以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提醒谈话、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等“第一种形态”处理163人,进一步营造严管厚爱浓厚氛围。

以完善制度为切入点,夯实“第一种形态”运用基础。该县纪委监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科学编制《第一种形态责任清单》,明确适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科学解答“第一种形态”谁来用、怎么用等问题,明确“警戒线”和对应措施,引导干部遵守制度、敬畏制度。同时,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各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通过横向晾晒工作,总结展示成果,引导大家把监督功夫下在平时,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意识,调动职能单位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积极性。

以压实责任为支撑点,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对各部门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本着严管厚爱的原则,及时督促涉及问题较多单位的党组织,特别是基层身处执法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注重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形式,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防范未然。二是压实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频繁出现问题或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单位,以及较为集中显现的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和重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一线,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回避、不推诿。加强研判分析,细致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鼓励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小问题”,不因为其“小”就忽视它,反而严加批评,多次敲打,勤加提醒,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时刻感受到监督的存在和约束的力量。

以结果运用为落脚点,提升“第一种形态”运用质效。一是结果运用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况明确纳入季度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具体的考核标准,衡量和评估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对“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从而确保这一重要监督手段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二是结果运用与工作落实相结合。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以监督为核心,围绕派驻单位的重点工作主动开展监督,积极转发警示案例,强化关键时间节点廉政提醒,保障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直达贯通。三是结果运用与问题整改相结合。建立完善回访抽查机制,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加强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第一种形态”专项检查,对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牙韩忠、杨秀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