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南:巡察助力解决“躺”在账上的利息

河北新闻网讯(张磊、宋雯洁)“多亏了巡察组,镇上已经将利息发到村里。有了这笔钱,我们打算将村里坏了的路灯换一换。”近日,河北省滦南县马城镇某村党支部书记说。

2024年4月,滦南县委第四巡察组查阅财务账目时发现,马城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存有一笔75万余元的利息。“各村的资金都是统一由代管中心管理,产生的利息逐年积累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金额。这笔钱归谁所有?”“这笔钱为什么会‘躺’在账上?”带着这些疑问,巡察组决定直接到镇上了解情况。

通过现场调阅材料,并与工作人员谈话核实,巡察组了解到,马城镇的村代管中心账户只有一个,为辖区23个行政村共同使用,资金数额较大、账目往来频繁,且随存随取、动态管理,利息统一入账,无法准确区分各村金额比例,而镇党委与村代管中心也没有合适的处理方法,所以利息就这样“躺”在账户上了。情况查明之后,巡察组立即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将此事作为立行立改事项,第一时间移交镇党委。

“得益于巡察组的反馈,我们全面认领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由村资金所产生的利息理应归村集体所有,这也提醒我们在工作中更要注重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切实实抓好民生实事,保障人民群众资产安全。”马城镇党委通过研究讨论,决定将75万余元的利息按人口数量和比例全部发放至各村,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村集体资金监管,坚决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守好村民的钱袋子。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出发点,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是巡察的初心和使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被巡察单位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把巡察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为群众办事上。”滦南县委第四巡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