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对网络语言文字乱象“零容忍”

近日,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清朗·规范网络语言文字使用”专项行动,要求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倡导文明用语用字,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广泛覆盖,各种新词、流行语不断产生。我国网民以青少年为主体人群,普遍特点是思维活跃、向往个性张扬、喜欢打破现有秩序体系。一代又一代新鲜词汇层出不穷,如“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等,最初见于网上,如今已被社会接受且广为流传使用,成为新时代的标志性“鲜语”。在追求独特和另类心理驱使下,网上也出现了语言文字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甚至歪曲音、形、义,编造网络黑话烂梗,滥用隐晦表达等等。

互联网自由的环境给语言的创新带来无穷的自由空间。网络语言在未来一定会发展丰富,并将深刻影响现代汉语和中国人的语言思维方式。但是,对一时出现的不规范、不文明用语,却不能视而不见。网络文明建设重在两手抓,一手抓治理,对失范现象要砌墙垒坝,及时扫除;再一手抓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用语、规范词汇,营造全社会说文明话、写规范语的自觉氛围。

文字需要尊重,使用需要较真。去年媒体报道,一份网络不规范用字用词现象研究报告显示,互联网平台出错较多的错别字前20名中,排名第一的是“帐号”。国家语委针对多家互联网平台长期错误使用“帐号”一词,函请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指导这些平台进行纠正。作为各类平台,应提高觉悟、给予重视,建立发现和纠正机制,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部门,也应该主动尽责,及时加以引导,不能让错误的言词流布误导。揪出那些有伤大雅词语,就是对汉语言文化的致敬。

写对字、说对话,不光是一个人应具备的文化素养,还是法治精神的体现。我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如果对失范语言文字不当回事,就属于法治意识淡薄,对历史文化缺乏责任感。作为一个公民来说,养成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自觉,体现出的是文化自信和传承中华文明的责任意识,同时也彰显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时代进步了,说话也肯定会不一样。在历史长河中,语言文字持续发展,不断创新。但这不等于可以不尊重规范,更不能搞虚无化。语言文字的好坏,归根结底要看其实际使用是不是发挥了很好的表达功能。达到这一标准,才能说是好的、合理的。汉字可以采取各种灵活组合来表达各种意思,其创造性特别突出,但这并非是收进菜筐里都能当菜吃。理性的态度只能是,选用网络语言文字不能脱离法律规范,更要植入文明基因。

任何语言的寿命,都取决于它的生命力,网络用语也不例外。大凡好话,就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不像话的话,终归兔子尾巴长不了。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容忍粗鄙低劣、黑话烂梗之语糟蹋语言文化。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张全林(十堰“红笔”网评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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