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航:炒作“台湾地位未定论”是拙劣的政治秀
日前,美国会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通过所谓的“台湾国际团结法案”,妄称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没有处理“台湾和台湾人民在联合国及相关机构代表权问题”,也没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的关系采取立场,或包含任何关于台湾主权的声明”。美国会公然拿联大第2758号决议说事,实质是炒作“台湾地位未定论”。这一陈词滥调,法理不容、荒谬无效、虚伪双标、背信弃义,撼动不了一个中国原则,只是一场拙劣的政治秀。
一、伪史论认知陷阱:美国罔顾法理搞欺诈
台湾是中国的台湾,虽曾被迫割让给日本,但中国政府在二战期间就已宣告“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的《开罗宣言》要求日本将台湾归还中国,《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投降条款》明确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并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由此,通过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国际社会关于中国政府对台湾有效行使主权均无异议。美国会妄图通过其国内法篡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编织虚假叙事,法理不容。
二、登错舞台唱错戏:美国无权解释联大第2758号决议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大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把非法占据中国在联合国席位的蒋介石的代表驱逐出去。决议之所以被提出并获通过,本身就充分证明了联合国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决议获压倒性多数支持,反映了人心向背,顺应了历史潮流,具有不容挑战的权威性,成为联合国和各成员国处理涉台问题的权威指导文件。
联大决议的解释权从来都不在美国。然而,美国的这些国会议员却自以为是,在“台湾国际团结法案”中大玩文字游戏,妄图歪曲联大2758号决议,创造“美式解读”,以国内法凌驾联合国决议,挑衅联合国及其相关多边机构的权威,霸凌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美国这种荒谬无效的行径,国际社会岂能容忍。
三、双标“漂白剂”:美国抹黑他人但洗不白自己
近段时间,美西方流行一些奇谈怪论,声称中国挑战“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试图用武力或胁迫方式单方面改变台海现状”,甚至将中国定义为“修正主义国家”。“台湾国际团结法案”还妄称中国“曲解”联大2758号决议。但真正挑战国际秩序、曲解联大2758号决议的不是中国,而是美国。敢问美国议员们,二战后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是不是应该得到遵守?《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条款》等构成这一国际秩序的文件效力是不是应该得到维护?这些文件的每项条款是不是应该得到落实?台湾回归中国是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会议员在台湾问题上抹黑中国,又炒作“台湾地位未定论”,与他们整天挂在嘴边的国际秩序、法治自相矛盾,虚伪至极,只能暴露其双标本质。
四、翻脸如翻书:美国在台湾问题上背信弃义
美国曾经承认中国政府收复台湾,但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出于遏制中国的战略考虑,抛出“台湾地位未定论”,在台湾地位问题上玩变脸戏码。
1971年美方向中方申明愿在台湾问题上奉行新的原则,包括美方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方今后不会有任何“台湾地位未定”的言论;美方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支持任何“台独”运动。尼克松总统1972年访华期间,向周恩来总理确认了上述原则。这才诞生了“上海公报”,也才有了中美建交。
当前,美国把中国定义为“最主要对手”和“最严峻长期挑战”,实施全方位遏制。“台湾地位未定论”沉渣泛起,证明美国对台湾地位的立场不是依据历史和法律,而是依据其战略利益需要随时变化。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的历史经纬清晰、法理事实清楚。一个中国原则是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希望美国的政客们牢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在这里,我还想同美国的盟友和伙伴分享17世纪法国诗人拉·封丹的一则寓言故事,讲的是一只狡猾的猴子怂恿猫从火中取栗子,结果猫爪上的毛被火烧掉,而栗子却被猴子吃了。你们应该醒醒了,别当故事里的那只猫。(作者是国际问题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