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建设面向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创新体系
作者:眭纪刚(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创新发展政策所副所长,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岗位教授)
在当代社会,科技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引擎和国家安全的保障,科技创新已成为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国家创新体系是一国为促进创新而设立的一系列机构和制度,其联系紧密程度对于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活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已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但是当前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追赶型创新体系已无法适应新时代国家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未来五年科技创新的发展目标是“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显著提升”,到二〇三五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为实现上述目标,亟需建立面向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创新体系。
早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青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注意到,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以熊彼特为代表的创新理论学者也认为,技术和制度创新在发展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创新是解释经济发展的关键变量。人们早期对创新的认识停留在线性模型层面上,认为科学研究是创新的起点,增加科学研究投入将推动下游的创新。然而实践显示,创新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线性行为,而是发生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应用等多个环节,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政府、个人等都有可能成为创新的源头。随着创新复杂性的不断升级,从系统的角度来研究技术、制度和经济体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成为内在要求,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学者们意识到,创新不仅仅是研发活动,而且与经济发展、国内政策、国际竞争密切相关。如果仅从科技角度看待创新体系,将其与经济体系、政治体系剥离开来,会影响国家创新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创新体系概念被引进中国后,迅速成为指导我国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理论。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正式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后,我国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方面持续发力,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家创新体系。
一是各类创新主体日益健全。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已成为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的绝对主体;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显著,成为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主体;科研机构深化改革,成为前沿科学技术研究的主体;各类新型研发机构蓬勃兴起,成为传统创新主体的有效补充。
二是国家创新环境不断改善。我国在科技管理体制、科技资源配置、科技评价制度、创新要素流动、市场竞争环境、创新创业生态、创新人才培养、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在多个领域取得重大进展,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更加明确,创新环境更加完善,创新氛围更加浓厚。
三是国家创新能力大幅提升。2019年我国成为国际专利申请最大来源国,2020年中国学术论文发表总量超过美国,涌现出一批原创性科技成果。2022年我国研发经费支出首次突破3万亿元,研发强度首次突破2.5%;各类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创新条件不断改善。
然而,随着近年来国内外环境的重大变化,我国科技创新面临挑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时,强调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则将创新驱动发展与科技自立自强紧密联系,凸显了当前我国科技创新面临的紧迫任务。
首先,新科技革命对传统创新体系的挑战。当前,新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正在兴起,科技成为重塑世界竞争格局的主导力量。为在未来国际竞争中占据先机,主要国家纷纷谋划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抢占新的科技制高点。而我国在前沿科技领域、基础科学领域还不具备明显竞争优势,严重制约我国创新能力的提高。
其次,逆全球化浪潮对传统创新体系的挑战。过去很长时间处于全球化浪潮高涨时期,我国习惯于引进技术设备,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但随着国际形势发生剧烈变化,一些国家为了维持其领先优势,对核心技术竖起“小院高墙”,阻碍国际上科学技术的交流沟通,试图通过技术封锁打断我国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同时,我国科技创新力量比较分散,战略科技力量比较薄弱,在关键核心领域存在“卡脖子”风险。
再次,高质量发展对传统创新体系的挑战。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是我国的创新体系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传统评价机制不利于产生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整体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中低端,还没有完全实现自立自强,不能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
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后发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即使我们深度参与全球分工,对核心技术、关键领域依然要有掌控力。二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试图通过工业化摆脱贫困状态。但是到了80年代,在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特别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似乎让国家界限变得模糊,甚至有人怀疑“国家创新体系”这个概念是否成立。很多发展中国家也认为技术只是普通商品,可以通过市场和贸易途径获得,忽视了战略技术的特殊性。这种发展战略使很多国家陷入困境,只能从事低端经济活动,去换取发达国家的高附加值产品,丧失了发展的自主性。如果不愿接受这种国际分工,就必须进行自主创新。但是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没有自主创新能力,无法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追赶发达国家的目标。例如,在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下,拉美国家的改革走入歧途,结构升级停滞不前,陷入了“低技术、低附加值、低工资”的恶性循环之中。乌克兰在转型之初,拥有强大的工业基础和科研能力,但是经过多年休克疗法,其人均GDP和工资水平已降至欧洲最低。
美国作为新自由主义的发源地之一,不只向发展中国家推销这套理念,自己也曾深信不疑,最终深受其害。在80-90年代的全球竞争中,很多美国企业为了缩短研发时间、降低研发成本,过度强调“开放式创新”,内部只进行短平快的技术开发工作。很多创新型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被资本控制、管理层为了维持股价宁愿回购股票也不愿投入研发。这种理念导致美国制造业大量转移、研发投入增速缓慢、企业创新能力退化、金融投机盛行、社会贫富差距加大,最终导致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在国内外压力之下,拜登政府放弃了过去40年来主导政策制定的新自由主义,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开始强调国家安全和政府作用,甚至走向以邻为壑的道路。可见,西方国家虽然信奉市场力量,但是由于科技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政府也无法放任其自由发展,更不能容忍其他国家的挑战。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实践反复告诉我们,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未来,需要通过进一步的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国家创新体系,只有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才能具备引领新科技革命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掌握创新发展的自主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针对当前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未来我国亟需建立功能健全、定位明确、结构优化、组织灵活、主体联系紧密、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文化活跃、政策保障有力、符合科技发展规律,能促进原始性、颠覆性重大创新不断涌现的创新体系,切实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与水平。这些目标与2006年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提出的国家创新体系内容有很大不同。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我国应在创新体系上主动变革,包括建设科教融合、层次分明的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前沿、使命导向的战略科技力量;市场导向、企业为主的产业创新体系;要素集聚、布局合理的区域创新体系;功能完备、覆盖广泛的创新服务体系;多元参与、高效协同的创新治理体系,并在子系统间建立密切联系,切实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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