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俏:老龄社会,需倡导“代际共融”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随着中国全面步入老龄社会,受人口寿命延长、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社会流动加快等因素影响,传统三代同堂、子女与父母同吃同住的家庭居住模式以及孝道文化规范都发生不同程度的变迁,老年人的精神关爱问题凸显,社会融合与参与不足已成为制约“老有所为”和“老有所乐”的重要因素,如何增进老年人的健康和社会参与,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成为关注焦点。

西方发达国家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从代际的角度探索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方法,并形成“代际项目”发展框架,倡导通过老年人与年轻人有目的、持续的互动与合作来达到互惠互利、老少同乐的效果。之所以强调将年轻人(24岁及以下)与老年人(60岁及以上)这两类群体联系在一起,原因在于这两类群体分别处于人类生命周期的两端,在社会上均属于相对弱势群体,更需要社会的关爱和保护。这一尝试较好地将“老年友好”与“青年友好”的理念结合起来,融文化养老与精神养老于一体,在提升老年群体的健康水平以及整个社区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为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新思路。

由于中西文化差异,“代际项目”的说法在中国使用并不普遍。国内类似活动最常用的说法是“老少同乐”,“代际共融”一词则是2013年全国老龄办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中的成文提法,强调“统筹不同年龄群体的利益诉求,促进代际共融与社会和谐”。应注意到,“代际共融”所涵盖的群体不仅包括家庭内部的亲代与子代,还包括社区以及社会中非血缘关系的不同年龄群体。它所涉及实践内容也较为广泛,包括老年照护、儿童与青少年发展、教育或终身学习、健康与福祉、家庭支持、社区发展、文化传承、休闲娱乐、环境保护、就业辅导等多个方面。经过多年发展,代际共融在一些国家已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社会事业,但这一领域在国内发展还不够专业和成熟,结合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亟需深刻认识加强代际共融实践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伴随家庭结构的变迁与社会流动速度的加快,我国部分城乡居民家庭内部的代际关系中出现了疏离、紧张及冲突问题,“啃老”、养老纠纷、财产继承纠纷等现象不时出现,社会层面“前浪”与“后浪”之争,引发公众对代际差异的关注与讨论,成为备受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这不仅可能导致不同年龄群体间的隔膜,还可能衍生出年龄歧视以及精神、情感及健康等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更多推进代际共融实践。从宏观层面来看,代际共融不仅可以实现代际间共享价值观和目标,促进代际间互相支持和移情,还可以通过代际共建共享场所等方式来节约社会资源。从微观层面来看,代际共融不仅有益于延长老年人的寿命、提高其身心健康水平,使青年人获得技能、改进人生观和价值观,还可以促进社区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居民的社会凝聚力和归属感。

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背景下,亟需加强和重视代际共融研究,总结提炼代际共融的中国特色,积极开展多学科的交叉与合作研究,构建代际共融的理论体系与服务框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智力支持。在政策层面,可将代际理念纳入政策制定层面,把“一老”和“一小”问题统筹起来考虑,把握“一老一小”问题解决方案的共通之处,完善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开发和创建代际互动与参与平台,形成多主体参与的服务机制与激励机制。在实践层面,不仅要做好代际共融的活动设计,还要完善代际共融的实施工作,加强“一老一小”复合型人才教育培训以及对老年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育,依托政府部门、妇联、社区、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探索代际共融的多元实现模式。

具体而言,一是加快探索多代包容的家庭居住场景,倡导建设代际亲情住宅,促进家庭代际共融。二是建立共址、共享的代际共融试点,鼓励养老机构与幼儿园场所共址、资源共享、设施共建,围绕代际学习等内容进行互动和交流。三是推进全龄友好社区规划,探索建立“一老一小”整合服务综合体,实现养老与托育在居住空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有机结合,一举两得地同时解决老年人参与和儿童照顾的问题。四是在城市建设中引入代际共融的理念,打造“代际接触区”,促进老少共享的公共空间建设。(作者是江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养老)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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