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月明:RCEP一周岁,身躯已显强壮
2023年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这也使印尼成为第14个正式生效缔约成员。受新冠疫情、乌克兰危机等因素影响,世界经济与贸易整体萎靡,北约亚太化、逆全球化和美国排他性小圈子构建加速演进,亚太地区发展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上升。在此背景下,RCEP成为推动区域乃至世界经济合作的稳定器和助推器,有效对冲了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带来的种种风险。
开局之年呈现良好发展势头,RCEP切实减少了亚太区域内部的经贸壁垒,其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性特征初步显现,贸易红利持续释放。RCEP降低了成员国之间跨境贸易的关税成本,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整体上超过90%,通过市场竞争加速了资源要素的有效配置,促进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助力区域抵御外部经济动荡和冲击。RCEP生效从制度层面正式打破“意大利面条碗效应”,大幅简化贸易协定间的差异,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向深入,已成为开发区域经济增长潜力的最大抓手。
RCEP作为全球最大区域性自贸协定,是中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是新时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据中国海关统计,2022年前11个月,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11.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占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7%;中国向RCEP其他成员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64.3亿美元,同比增长20.7%,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金额约219亿美元,同比增长约40.2%。中日、日韩之间通过RCEP首次建立起自由贸易关系,开放红利尤为明显。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RCEP一体化大市场的形成逐步释放的巨大市场潜力,将有助于中国通过更全面、更深入、更多元的对外开放,持续优化对外贸易和投资布局,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更多与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接轨的宝贵经验。目前,中国已就《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内容进行了充分、全面和深入的研究评估,并按照CPTPP有关加入程序,与各成员进行接触磋商。2022年8月18日,根据《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联合委员会的决定,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全面推进加入DEPA的谈判,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中国经济总量约占RCEP的60%,中国是RCEP签署和实施生效的积极推动者,更是高质量实施RCEP的有力实践者。中国在帮助有需要的东盟成员国提升协定实施能力的同时,还积极推动各方支持香港地区作为首批新成员加入RCEP并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充分发挥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作用,以此推动RCEP协定走向更高水平。以RCEP深入实施为新起点,中国将与更多贸易伙伴签订自贸协定,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网络,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开放水平,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环境保护等新规则议题谈判,发挥好与中国贸易大国地位相适应的建设性作用。
RCEP的实际政策成效和利用率,主要取决于RCEP在各国的高质量实施和配套落实,以及未来进一步的升级完善。总体上看,RCEP对于原本就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行业有着放大作用,但对跟RCEP国家有竞争的企业而言,可能短期内有一个适应过程。从行业分类上看,货运、纺织、服装、轻工、建材、农产品、采掘、电子商务、公共交通、互联网等行业受益较大,而汽车及零部件、石油化工、医疗、旅游等行业则可能面临一定程度的挑战。另外,RCEP成员间已有双边FTA、CPTTP以及“印太经济框架”的推进,均可能对RCEP深入实施构成竞争或造成干扰。
因此,RCEP各缔约方须持续共同高水平履行协定义务,努力推动提升协定综合利用率,致力于消除贸易投资壁垒取得实效,方能让自贸协定更好更快惠及各国企业和人民。(作者是辽宁社会科学院东北亚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本文为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