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建国:以亚洲合作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
30多年前,中国有首流行歌曲中唱道:我们亚洲,山是高昂的头……河像热血流……树都根连根,云也手握手。回顾过去,我们亚洲,就像歌曲所唱的,各国都十分重视彼此交流和相互合作。其中,亚洲人权交流和合作就有着优良的历史传统和坚实的共识基础。
早在1993年3月,亚洲各国代表在泰国曼谷共同举行了维也纳世界人权大会亚洲区域筹备会,在会议上通过了《曼谷宣言》。《曼谷宣言》是一项重要的区域性国际人权文书,阐述了冷战后亚洲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人权和人权国际合作问题上的基本立场,体现了支持在全世界充分实现所有人权的承诺。2005年11月,亚洲各国代表在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六届年会上通过的《亚洲国家人权宪章》,反映了亚洲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面临的现实问题,对促进亚洲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2012年11月,东盟十国领导人在第21届东盟峰会上共同签署的《东盟人权宣言》,是东盟地区第一份综合性的人权文件,对保护东盟地区人民的基本权利以及深化东盟国家民主进程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着眼当下,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全球还未走出世纪疫情阴霾,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亚洲人民历经热战冷战,饱经沧桑忧患,深知和平弥足珍贵,发展来之不易。过去几十年里,亚洲总体保持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成就了“亚洲奇迹”。2021年,亚洲经济总量已占世界比重47.4%,成为全球发展的新高地。亚洲好,世界才能更好。
前不久,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成功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报告中,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蓝图,为中国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上的人权新篇章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创造发展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为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提供了全新选择。
展望未来,我们应当秉持亚洲命运共同体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团结促合作,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用亚洲智慧促进亚洲人民共同福祉,助推人权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筑牢和平稳定根基,促进共同发展。和平与发展是亚洲国家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和平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和平的保障。维护亚洲和平与发展是每个国家的责任,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基本前提。今天,亚洲首倡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更加具有现实意义。我们要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同舟共济,坚持互利共赢,促进亚洲区域的持久和平与共同发展,努力实现对人权的普遍保护和促进。
二是秉持相互尊重原则,推动平等交流。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和追求,但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标准和保障模式。亚洲各国有其特殊历史文化背景,发展阶段也各不相同,承认任何国家均有权自主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是发展亚洲国家间友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亚洲各国人权保障制度和模式有其独特的文化属性与历史背景,各有自己的经验做法。我们应当通过相互交流借鉴,促进本国人权保障制度的完善。
三是坚持对话合作理念,维护公平正义。发展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没有谁应当成为牺牲者、失败者、旁观者。国际社会应抛开意识形态偏见,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用对话合作取代零和博弈,用开放包容取代封闭排他,用交流互鉴取代唯我独尊,这是亚洲应有的襟怀和气度。我们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多边主义立场,坚决打破人权领域的霸权主义,推动国际人权治理体系改革,使之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作者是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