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要塑形更要铸魂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评论员
推进乡村振兴是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完成这样的历史使命,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人、凝聚人,要发挥好“生命线”的优良传统、鲜明特色和突出政治优势,谱写乡村振兴塑形铸魂新篇章。
铸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之魂。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要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思想政治工作要用好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滋养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促进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树贯彻新发展理念之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发展乡村产业,不像过去就是种几亩地、养几头猪,有条件的要通过全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机会。振兴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既要有速度,更要高质量,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和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
培法治德治并举善治之魂。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当前,我国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形成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乡村振兴需要法治与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让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为建设美好家园共聚合力。要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推广和用好“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深入挖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道德规范,倡导优良乡规民俗,让法治的阳光和德治的清风共同铺满大地,在两者互补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
育景美人美乡风文明之魂。
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而应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把农民群众精气神提振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反对迷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注重农村青少年教育问题和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工作举措,加大资源投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要保持历史耐心,久久为功,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