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敏:华盛顿仍在“围猎”华人科学家
美国司法部已经宣布结束实施3年的“中国行动计划”。然而,废除带有特定国家名称的“行动计划”是否意味着美司法部决心摈除族裔和国籍偏见,迈向其大力宣扬的“捍卫平等的正义”呢?3月21日开始的针对堪萨斯大学学者陶丰的审判备受瞩目,被看作是对“中国行动计划”终止意义的首次公开测试。4月7日,为期两周的审判结束,陶丰被联邦陪审团判处3项电信欺诈罪和1项虚假陈述罪,每项电信欺诈面临最高20年的联邦监禁和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虚假陈述罪是最高5年监禁,罚款25万美元。如此重判再次戳穿美司法部的吊诡伎俩:“中国行动计划”虽已更名,但针对华人科学家的“围猎行动”丝毫未见松懈。
第一,刑事指控仍是涉案华人科学家面临的最大威胁。
美司法部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部长助理马修·奥尔森宣布终止“中国行动计划”时保证,针对科研人员未披露与中国联系的案件,考虑通过处罚较轻的“民事诉讼或行政补救措施更合适”,对“刑事诉讼提高门槛标准,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并且,为抵消舆论对该计划种族标签的质疑,美司法部将“中国行动计划”更名为中立的“应对民族国家威胁战略”。在俄乌冲突背景下,这甚至被解读为“应对来自俄罗斯的威胁变为更加突出的任务”。
2019年8月在“中国行动计划”名下启动调查的陶丰案,原因是他在“申请美国政府研究资助时没有报告与中国某大学的联系”。这种以往通过行政程序和补救措施能够在大学内部解决的问题,在拖了两年多后,特别是在“中国行动计划”刚刚宣布终止后,仍然被提起刑事诉讼并判处多项重罪,令各界哗然。这再次印证美司法部对此类案件“慎刑”的表态极其虚伪,对华人科学家不合理的严刑重判并不想踩刹车。
值得注意的是,FBI局长雷1月31日在里根图书馆发表讲话,称“中国寻求经济和政治的(世界)主导地位威胁美国安全。联邦调查局有超过 2000多例和中国有关案子尚未了结……”面对如此巨大的案件存量,学界纷纷呼吁对不涉及任何国家安全的科研诚信案给予华人科学家特赦,但奥尔森明确表示,不会放弃对任何案件起诉的可能性。“中国行动计划”虽然终止并更名,但陶丰案目前的结果让后续一系列悬而未决的案件无法乐观。
第二,种族标签叠加国籍差别仍是影响判决的最大因素。
《麻省理工科技评论》2021年12月发布包含“中国行动计划”77个案例和150多名被告的数据库,其中被起诉的中国或华裔学者占比88%,成为该计划以族裔定性的有力证明。陶丰案相较于此前被无罪释放的胡安明案和检方撤销起诉的陈刚案,虽然诉由基本都是被指控“未按规定披露和中国大学的联系”,但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
陶丰案令人联想到2021年5月同样被苛罚重判的郑颂国案。陶丰和郑颂国都在美国工作二十多年,但仍保留着中国国籍,与陈刚是美籍华裔、胡安明是加拿大籍华裔科学家在身份上有所区别。郑颂国案被顶格判罚,成为目前为止涉华科研人员中刑期最长、赔偿最高的案件,而陶丰案也是本人戴着电子脚镣接受长期调查后仍难逃重判的结果。郑案中,法官宣判时称“如此重判是有道理的,就是要判给中国看,判给后面一长串正在接受调查或等待宣判的研究人员看……”可以推断,种族标签叠加中国国籍成为影响判决的最大因素之一。
第三,美国大学的态度或成“同案不同判”的最后一根稻草。
近年起诉美国高校华人科学家的案例受到中美各界极大关注,而个案结果的差异,往往和科学家所属大学的态度有着不可忽略的联系。不同大学的胸襟格局和开放包容程度也会影响案件的走向,成为救助或压垮学者的最后一根稻草。
陶丰案中,堪萨斯大学的校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系主任等学校的一众资深官员都充当了检方证人,将一个行政问题助推为多重重罪的联邦刑事案件,最终导致陪审团的重判。
和陶丰案几乎同期,3月16日耶鲁大学被司法部要求对医学院华人教授林海帆启动调查,引发近百名耶鲁教职工的联名抗议,耶鲁校方则回应给予林“坚定支持”,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3月底司法部宣布停止对林的调查。
而在利伯案中,哈佛大学毫不“护短”,配合FBI作证并指控利伯在调查中欺骗校方,导致校方做出错误判断。利伯最终被判虚假陈述和纳税申报等六项重罪罪名全部成立。
陶丰案目前的结果引起不少批评,该案律师团表示要继续申诉或上诉,虽然不敢期待最终结果能有戏剧性反转,但前些年华人科学家从陈霞芬到郗小星,近期从胡安明到陈刚,都是历经磨难方获自由。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美华人的历史就是一部波澜壮阔的争取司法公正的抗争史,他们用不屈的精神为彰显民权的平等正义做出了巨大贡献。(作者是国际关系学院知识产权与科技安全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