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史上的“至暗时刻”:美国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

“在我们的家园进行了900 多次核试验后,美国想要对我们进行种族清洗!”近日,美洲印第安人肖肖尼部落对美国政府提出了严厉控诉。他们的愤怒一点儿也不令人惊讶——有研究表明,美国在2009年以前的40多年里,在该部落区域进行了928次核试验,造成数千人死亡,许多人罹患癌症等疾病。

世人皆知,美国的发展史是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两百年前,美国白人移民者来到印第安人的家园,对印第安人实施了馨竹难书的屠杀、驱逐、同化等罪行。《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规定,种族灭绝系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美国对印第安人的抹杀和掠夺早已构成事实上和法律上的种族灭绝。

以法之名实行种族灭绝。美国熟练借助法律工具,毫不掩饰其剥夺印第安人生命和财产的意图。1814年美国颁布法令,宣布每上缴一个印第安头皮,政府奖励50至100美元;1823至1832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印第安人部落属于“国内依附民族”,类似“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美国还与部落签订一系列所谓“条约”,诈取豪夺印第安人土地,最终以6800万美元和 3200万英亩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土地为代价,换取了印第安部落密西西比河以东近1亿英亩的土地。本应象征着公平的法令、判决和条约,实则是侵犯人权的如山铁证。伪善奸猾跃然纸上,美国有何资格自称法治国家?种族歧视、侵犯人权的因子已成为美国法律史不可抹去的一部分,将美国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血腥屠杀从肉体上实施种族灭绝。美国多届政府发布政策鼓励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前总统格兰特、内战时期的北方格领谢尔曼等均表示,“有必要灭绝全体印第安人部落”,“将印第安人赶尽杀绝”。据不完全统计,美国独立后对印第安部落先后发动过超 1500次杀戮,死于暴行的印第安人不计其数,直接导致斐奎特、莫西干、马萨诸塞等10余个部落被完全灭绝。臭名昭著的马蹄湾之战、黑鹰战争、伤膝河大屠杀中,美武装士兵对部落展开血腥屠杀,手段极其残忍。印第安人口从15世纪末的500万骤减至20世纪初的25万,人口降幅高达95%。

开化教育从文化上实施种族灭绝。19世纪80、90年代美国推行开化政策,在印第安人聚集区建立360余家寄宿学校,强迫印第安儿童入学,名义上传播文化知识和宗教,实则强迫其拋弃原有宗教文化,实行文化同化和灭绝。其中许多学校虐待印第安儿童,多达4万名儿童死于强迫劳动、体罚和疾病。美国还推行“强制寄养”政策,每3到4个印第安儿童中就有1个被美国政府强行送至白人家庭,其文化和集体认同遭到扼杀,逐步导致印第安文化濒临灭绝。

强制迁徙从地理上实施种族灭绝。1830年,美国通过《印第安人迁移法》,动用军队强迫南部的10万印第安人部落迁往密西西比河以西。因天气、饥饿、劳累或疾病死在路上的人不计其数,更有甚者直接被负责押运的士兵杀死,成为名副其实的“血泪之路”,最终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生活下来的人数不及迁移前的三分之一。幸存下来的部落迁至偏远、贫瘠、狭小的保留地,资源匮乏加之传统谋生方式改变,大量印第安人死于贫困、饥饿和疾病。

种族灭绝余毒仍在扩散。联合国少数群体问题报告员表示,“几个世纪以来,美国原住民一直经历着剥夺、残暴甚至种族灭绝。”时至今日,印第安人在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被进一步边缘化,经济贫困、环境恶劣、易患疾病、基础设施和服务严重不足。印第安人贫困率为美国平均水平的2.5倍,在美国所有族裔群体中最高,预期寿命亦为最短。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印第安人的感染率为白人的 1.7倍,死亡率为2.4倍。不少保留地被用作有毒废料的倾倒场、垃圾填埋场、核武器试验场,导致印第安人社区癌症发病率明显高于美国其他地区,其中肺结核发病率为白人群体的9倍以上。美国社会中对印第安人的歧视也无处不在。

讽刺的是,美国立国文书《独立宣言》中写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罪行充分暴露美所谓人权“灯塔”根本照不到少数族裔的残酷现实,是其不敢直面的“黑历史”和“罪状簿”,历史和现实如一面“照妖镜”,折射出美国人权理念欺世盗名、败絮其中。(郭楚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