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课堂︱分不清“医保统筹”“个人自费”?读懂报销单并不难

大家关注的医保热点问题,记者帮您来问!很多市民在看病时,搞不清楚费用单据中的“医保统筹”“个人自费”“个人自付”这几个项目的含义,针对市民的这一困惑,本期由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烟台融媒中心与烟台市医保局共同开设的“医保小课堂”栏目,邀请专业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烟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称,“医保统筹支付”指患者本次就医费用中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额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病支付。使用医保统筹支付,需要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具体标准,根据交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医院级别的不同,所对应的标准均有所不同。

“自付费用”指患者本次就医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的金额。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待遇过渡期内二次报销统筹基金补偿部分,以及开展按病种、病组、床日等打包付费方式且由患者定额付费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医保统筹支付”和“自付支付”,对象都是在医保范围内的项目。而“个人自费”指的是医保范围外的药品、医用耗材、项目,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孙淑玉 通讯员 衣宝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