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规范 事故频发 探险游不是有腿就能游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燕京)近年来,随着户外运动的兴起,旅游市场出现了一种小众的旅游方式——探险游。这种旅游方式迅速得到了部分年轻人的追捧,组织者、参与者数量逐年增加。与此同时,各种不规范的探险游使得意外事故频频发生。如一些户外运动爱好者在无组织、缺经验的情况下私自进行探险游;组织探险游的机构、领队在缺乏资质、经验的情况下开展户外探险活动。探险游市场到了应该立规矩的时候了。《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参与者:没经验还不听劝

在旅游资源开发日渐丰富的当下,一些旅游者已不满足于普通的旅游方式,转而追求更加惊险、刺激的探险游。而且有部分旅游者十分任性,约上几个朋友甚至是网上未曾谋面的网友便开始了自助式探险游。轻率决定、草率出行,不听劝阻,致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据了解,就在今年6月一个月内,河北蔚县麻田岭发生雷击事件导致2名驴友一死一伤;浙江台州石人峡2名驴友横渡急流时不幸遇难;25人徒步海南保亭吊罗山林区被困……户外探险运动的流行导致部分旅游者盲目跟风,不少新手认为“有腿就行”,在缺乏技能和风险意识的情况下贸然参加户外项目。

北京常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一段“被野游”的经历:“朋友经常爬那些荒无人烟的山头,一次约上我找了位村民带路,就开始攀爬北京远郊野三坡附近无人的大山,晚上还在荒无人烟、没有手机信号的山里露营。太吓人了,幸好没出事,以后再也不敢这样进山。”

记者调查发现,各地探险游的爱好者会私下约友人或者通过出游平台、网络社区约网友一起探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旅游政策法规中心副主任王天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陆地探险活动的助跑者是一些户外探险APP。这些APP标记的探险路线都是根据一些资深驴友的标记形成的,路线的安全性并没有得到严格的验证。多数探险活动参与者并不具备户外探险能力,但受他人探险故事的诱导,又对自己的能力过分自信,在没有购置必要探险装备的情况下,就贸然前去探险。

记者看到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纷纷发出针对探险游的警示,但并未引起探险者的重视。在有的景区甚至出现工作人员极力劝阻,探险者假意离开,绕道继续探险而发生安全事故的问题。

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25起,涉及人员1350人,其中山地事故216起,占事故总数的50.8%,较2022年增长14.2%。在户外运动细分项目中,登山和徒步相关事故数量位居前二,分别为156起和83起。

经过中国登山协会组织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山地户外指导员证”的陈杉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久居城市的探险游者必须认识到:“户外运动的场景变化更复杂,不像城市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应急系统等方面的保障。如果缺乏训练基础或运动技能,出现事故后参与者撤离到安全地带或者得到及时护理的概率较低。”

组织者:没资质也不专业

随着户外探险游方兴未艾,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一些无资质、无安全保障的团体和个人在不具备专业知识、无专业设备的情况下盲目开展户外探险。

陈杉表示,探险游会导致在运动过程中免疫力、体力急剧下降,组织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各种准备。要筛选参与者,身体技能状况是否良好,运动技能是否与运动目标匹配;要组织装备,备多少水和食物;还要安排好行程保障,具体在哪些地点吃盐丸,团队整体行程与后勤支持如何配合……每一步都需要做好精心的策划。

然而,记者注意到,现在很多探险游的领队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有的组织者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组队探险游的信息,其中自我介绍只是说,自己去过某地,并未涉及资质、行程计划等。陈杉向记者透露,目前带团、组队探险游基本没有门槛,在网上引流,再包个车就可以了。大部分户外组织者没有旅行社资质,有的就将公司挂靠在旅行社来规避风险,有资质的领队更是少见。

据了解,今年6月,北京一户外徒步组织共组织50名女性团员徒步北京市郊鳌鱼沟。事后,团员在社交媒体发帖称,由于领队未事先踩线,徒步期间数次迷路,导致原定于下午4点结束的行程拖到晚上9点。夜里天气转雨,河里开始涨水,而团员补给消耗殆尽,多位团员感到体力不支。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对于组织户外探险的机构没有明确的要求,对领队资质也没有统一的规范。最接近户外领队要求的证件是由中国登山协会组织培训和考试的“山地户外指导员证”。陈杉介绍,户外指导员证能够证明接受过相关的培训,但并不是资格准入类的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大量的实践经验积累,才能胜任领队工作。

危险性较高的探险游却没有任何准入资质,给参与者带来了风险。王天星对记者说,探险旅游的机构规范,一般应当从资质认定、年度培训、责任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日常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

保障:法规标准待完善

户外探险旅游以其神秘性、刺激性吸引了不少旅游者参与,但在不具备专业知识、无专业设备的情况下盲目开展户外探险,风险较大。因此,应当完善对探险游经营者和辅助服务者的管理。

王天星对记者表示,应探索制定不同类型的探险旅游活动安全评价标准;建立市场性的探险旅游活动安全评价标准且对其进行资质认定、评定;探索建立专业的探险旅游向导、教练或导游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基于探险旅游活动的应急救援机制;开展探险旅游活动立法,明确日常娱乐活动与探险旅游活动的区分标准,对家庭娱乐活动、体育运动学校及专业体育协会组织的体育训练、体育活动与探险旅游活动进行区分。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吴子畏强调,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经营者应当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约定旅游服务的时间、地点、行程安排等内容,尤其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应以明示的方式事先作出说明或警示。导游、领队等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也不得虚假宣传旅游信息,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在现场应再次尽到必要的说明和提示义务。

对造成的严重后果要追责,重在强化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的责任意识,倒逼其更好地落实安全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探险旅游的专业性很强,虽然是旅游,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参与者要对提供服务者的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研判,做好充分行前准备,不要把探险游搞成遇险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