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敏:应对美“涉军标签”,要敢于“斗法”

近期,美国防部频繁以所谓“国家安全”为由,无端打压和制裁中国科技企业,将大疆创新、禾赛科技等多家公司列入“中国涉军企业清单”,导致这些企业声誉受损,股价下跌,商机流失,严重破坏了国际经贸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被再次列入所谓“中国涉军企业清单”后,中国激光雷达制造商禾赛科技日前表示将起诉五角大楼。此前,中国无人机制造商大疆创新已经提起诉讼。

“涉军清单”是根据美“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第1260H条所设,对“中国涉军企业”的界定为“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隶属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任何其他组织所有、控制,或以官方或非官方形式作为其代理人或代表;或为中国国防工业基础的军民融合贡献者,以及从事提供商业服务、制造、生产或出口等业务的实体”。定义很是宽泛,然而,即使如此,五角大楼等在制订“涉军清单”时,有义务确定上榜企业与中国军方的联系,因为一旦面临诉讼挑战,它将在法庭面临较高的举证门槛。

尽管遭遇政治压力和频繁打压,大疆在美国各州的消防、警察、灾害、紧急救援、城市和土地规划以及科研领域的市场占有率长期超过90%,没有谁比美国更清楚大疆生产的是消费机和商用无人机。大疆在长达56页的起诉书中指出,美国国防部提供的内部报告存在大量事实错误和过时信息,未能识别无人机商业用途和军事用途之间的显著区别,导致其法律适用错误,将大疆列入“涉军清单”。根据美国宪法,大疆作为外国公司,有权了解自己为何被列入清单,并有权为自己辩护,但一年多的交涉没有换来美国防部对指定问题的回应。

此外,还有长江存储、中微公司、旷视科技、依图科技、禾赛科技等中企,都是在事先毫无沟通、也不给任何解释和辩护机会的情形下被列入“涉军清单”。因此,清单上的多家中企“除了向联邦法院寻求救济外,别无选择”。它们强烈质疑美国防部的决定缺乏充分证据,明显违反行政程序法所规定的程序正义原则,且超出了国防部正当行使职权的范围。

在中美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美国对中国科技企业的审查和制裁不再仅仅停留在行政层面,而是逐渐演变为动态和持续性的审查机制。美国防部“涉军清单”的主要作用表面上只是警示,并不包含具体制裁措施,但其对具体企业的杀伤力不容小觑。

根据美“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其影响首先是,从2026年开始,美国防部将被禁止执行与清单上企业的新合同;在接下来的2027年,将被禁止购买清单上企业开发的最终产品或服务。虽然此禁令只限国防部,但这意味着政府在向美国公司发出严重警告,与清单上的中企开展业务具有“不确定的风险”。被列为“中国涉军企业”后,即使能够抗辩成功,也会吓跑很多潜在的生意伙伴,并且会给中企在美国的竞争对手带来更多的商机。以无人机为例。无人机在美国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美国太想拥有一个美版“大疆”。美国政府多年来对大疆的限制和制裁不断加码,不排除有给美国本土无人机的发展腾出空间,培植本土产业链的考虑。

从禾赛科技通过提起诉讼,经历被美国防部“移出又列入”“涉军清单”的过程看,这番“拉抽屉”式的操作,表明美国政府制裁决定的随意任性、极不严谨。它会根据新的情报动态不断变化调整。因此,即便企业在法律上获得暂时性胜利,也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因新的国家安全评估而再次面临被制裁的可能。

大国博弈的重心体现为科技创新能力的较量,美国政府不断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利用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各种手段对中国科技产业进行遏制和打压。为了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和发展空间,中国高科技企业首先需做好自身的“合规体检”,充分了解和研究美国法律体系,在行业领域和企业层面积极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同时,组建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法务团队,构建出口贸易、知识产权和科技安全保护体系,保障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面对美国的打压和围堵,中国科技企业不能无限度妥协,需准确判断局势,增强斗智斗勇尤其是“斗法”的意识,敢于主动出击,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美国政府的司法博弈中,鉴于司法审查受“政治问题原则”的约束,中国科技企业就涉及“国家安全”命题的宏大叙事与美国政府进行辩论,并非最优选择。美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和各项自由被认为是不可侵犯的,中国科技企业提起诉讼,应尽可能基于对言论自由、财产权利、种族平等、程序正义等具象化权利主张,“用魔法打败魔法”,赢得这场涉及现代科技、法律制度、经济竞争、市场机制和国家安全的综合性斗争。(作者是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与科技安全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