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人窦晓军诈骗罪一案审理情况的通告

关于被告人窦晓军诈骗罪一案审理情况的通告

被告人窦晓军犯诈骗罪一案,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窦晓军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该案目前仍在上诉期内。

特此通告!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来源: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