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拓宽“两山”转化路径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 人民日报 》( 2024年09月25日 第 14 版)
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天目山保护区”)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生态系统为重点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目山保护区内已知物种达920科10462种,拥有1200多种木本植物,具有重要的保护、研究价值。2025年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将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天目山保护区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将向世界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杭州实践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杭州市临安区立足天目山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发展利用实际,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实施,助力临安生态环境保护,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
多方参与,科学保护利用天目山
天目山保护区采用机构保护和社会共治相结合的保护管理机制,高标准贯彻执行、严要求管理保护,开展“一树两长”古树保护、“捕猎昆虫”严打执法、“非法取水”集中整治、“野外火源”严格管控等系列专项行动。今年以来,临安区联合浙江省淳安县、安吉县和安徽省歙县、绩溪县、宁国市建立跨区域联动监督林长制,并成为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单位,形成“天目叠翠·生态惠民”监督品牌,助力天目山科学保护利用。
为增加天目山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发挥规划作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条例》优化规划分区,规定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在综合科学考察和专项调查的基础上,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天目山保护区规划;明确资源保护重点,规定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多种森林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等;强调支持对天目山保护区的发展利用,突出强调探索具有天目山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天目山保护区和毗邻区域的乡镇、村庄融合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完善相关监管体系,采用机构保护和社会共治相结合的保护管理机制,规定临安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保护区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建立健全天目山保护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联动机制;加强经费保障,规定临安区人民政府应将天目山保护区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杭州市人民政府给予支持。
生态富民,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近年来,临安区依托天目山良好的生态资源,全力推动“名山富民”,探索具有天目山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挥天目未来谷等地标性文旅综合项目的带动作用,做好山下环境和空间的开发,提升发展水平,让周边村集体和老百姓富起来。就近招聘周边社区村民参与天目山巡山护林、生态保护和景区旅游服务等工作,截至目前,150余名村民实现“家门口”就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民宿)经营户达400余家,2023年,全区乡村旅游经营收入逾亿元。
下一步,临安区将坚持差异化、特色化理念,深入挖掘天目山生态文化产业等方面的资源禀赋,一体化推进天目山保护区保护管理、建设利用,进一步推动生态富民惠民,助力打响“天目叠翠”系列品牌。
数据来源: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