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中云:研究与应用并重,生物育种才能避免被“卡脖子”

仓廪实,天下安。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也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但要真正做到“食安天下”,还需要以种子为基石。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也是农业的命脉。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种业市场,是种业大国,但远不是种业强国。我国的种子行业发展起步晚、时间短、技术相对落后,市场集中度低,排名前十的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却不足20%。

当前,我国存在常规育种和生物育种两条技术路线。其中,常规育种仍占据主导,其工作主要依赖于育种专家的经验和机遇,往往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不可预测性,而生物育种能显著提高育种效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发展生物育种也是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必然选择,是我国避免被国际种业巨头“卡脖子”,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现代化发展的关键环节。

简单来说,生物育种是指利用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等方法原理,培育生物新品种的过程,主要包括杂交育种、诱变育种、多倍体育种、单倍体育种、细胞工程育种(组织培养育种)、基因工程育种(转基因育种)等,体现着当代生物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其应用,是当今最前沿的科技门类之一。

发展生物育种是我国长期以来的重大科技战略。早在上世纪80和90年代,我国就已开始对功能基因克隆、转基因操作及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技术、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风险控制等进行布局,大力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此后各个时期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中,也都将其列入重点支持对象。

特别是在“十四五”规划中,“生物育种”被列为需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八大前沿领域之一。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2021年9月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也提出要“围绕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优良植物新品种,提高授权品种质量”。

来自于国家各层面的支持,使得我国生物育种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在生物育种的研发方面,我国正逐步赶上世界先进国家,形成了一大批技术专利。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生物育种产业专利导航研究成果》报告,当前全球生物育种领域专利申请量呈上升态势,近十年来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中国和美国是主要专利申请国,我国生物育种专利申请量排名第一。

但我国生物育种的一些短板仍然突出。比如领域关键技术原创不足,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杜邦先锋、陶氏等跨国巨头在农作物育种方面借助双单倍体、分子标记辅助选择、全基因组选择、基因编辑等技术,已实现精准育种并向智能育种阶段迈进,而我国整体上仍处于经验育种阶段。在畜禽育种方面,国外已将现代生物技术、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广泛应用于育种全过程,而我国育种规模小,数据积累少,尚不具备规模化、工程化的品种性能高效测定技术体系。

另外,我国生物育种技术成果虽多,但在应用方面的深度和广度明显不足。这其中有多种原因,比如我国生物育种的研发仍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科研目的性强,总体偏于“小作坊”式的研究。一个小团队往往要负责育种的全过程,力量分散、育种周期长,与国际先进的流水线式育种体系相比,在效率、资源和技术手段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距。

以完成科研题目为目的的研究机制、以技术为导向的育种思路及条块分级、分散管理和单打独斗的育种科研体系,导致育种效率不高、低水平重复、缺乏市场竞争力等诸多问题。由于企业的参与性不强,往往造成研发出来的成果商业化应用受阻,这反过来又影响到研发单位的积极性与投入力度,进而影响到我国生物育种技术的进一步提升。

要改变这一局面,我国除了要继续在生物育种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方面加大研发力度之外,还需要有意识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合作,各自扬长避短,建立以科研院所为主体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商业化育种的双创驱动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从国际上看,生物育种大多集中于几大跨国企业,它们大多建立有完备的全链条、流水线式商业化育种体系,从育种、繁殖到推广应用,效率都非常高,在市场上也占据了垄断性地位。我国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实力雄厚、人才集中,但开展研究的目的往往偏重学术,完成相关课题。如果能将更多的课题、精力放在生物育种基础性、原创性技术研发方面,将会更有利于发挥优势,突破生物育种关键技术,摆脱“卡脖子”局面。

对于我国的种业企业而言,现阶段还需要鼓励、支持它们整合育种力量和资源,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打造出类似跨国巨头那样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在推进我国商业化育种水平提高的同时,加快各种先进育种技术、品种的推广应用,使之真正能惠之于民,利之于国。